一般固废鉴定方法: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G86(HJ55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过GB8978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属于第Ⅰ类固体废物。按照G86(HJ55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过GB8978高允放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属于第Ⅱ类固体废物。
危废处置要做到无害化,不能让危废流入环境,在做到无害化后,要尽量资源化,把可以再利用的东西拿出来重新利用,减量化则是工业产废企业的职能,需要通过整个工艺技术升级、流程管理等方式,提率,集约化发展,让企业少产生危废。
如何鉴定物品是属于固废还是危废?
物品危废鉴定的前提条件在于满足属于固体废物,因此,进行固废危废鉴定之前先要进行固体废物检测,常见的固体废物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无机元素及化合物:铜、锌、镉、铅、总铬、六价铬、烷基汞、汞、、钡、镍、总银、硒、无机氟化物。
**农药类:灭蚁灵。
非挥发性**化合物: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
挥发**化合物:苯、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丙烯晴。
在满足固体废物的条件下,对物品进行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反射性和性等危险特性检测,若具备其中一种或多种特性的,则判定该物品属于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