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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806.1-2016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以下简称食品接触材料)的定义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和设备,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油墨、粘合剂、润滑油等。不包括洗涤剂、消毒剂和供输水设施。
由上述定义,可以清晰的看出对于食品企业来说,食品接触材料不再是老国标下理解的单纯的食品包装,还包括食品加工机械、管道等各种食品加工、包装、运输过程中用于接触食品的材料及制品,都可能影响食品的安全,都属于食品接触材料标准管理的范畴。
原料辅料管理模式更加明确,添加剂和塑料、涂料、橡胶、硅胶四大类材料采用正清单方式管理
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不仅规定了添加剂使用的原则性要求,更是以列表的形式给了各类材料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清单。GB4806.6-2016、GB4806.10-2016和GB4806.11-2016中也分别给出了塑料、涂料、橡胶和硅胶四大类材料原料中允许使用的树脂或聚合物的清单。其它没有清单的材料,也给出了原料的基本要求和限制。
由此可见,新国标对原辅料和添加剂的管理模式更加清晰明确,即采用肯定列表的正清单模式。这意味着,凡是给出了肯定列表的原辅料,食品接触材料在生产时只能采用表内的物质,并按其规定使用。所以,食品接触材料的合规性检查的步就是材料和添加剂是否授权。
此外,据了解新国标中授权的材料和添加剂种类并非广而全,甚至现在市场上已经在使用的一些材料和添加剂都不在国家授权范围之内。新国标实施以后,使用这些材料或添加剂的食品接触材料将成为违规违法产品。
产品标识信息更全面细致,并提出产品符合性声明的标识要求
GB4806.1-2016《通用安全要求》标准中,对产品信息作出了如下规定:
——1 产品标识信息应清晰、真实,不得误导使用者。
——2 产品应提供充分的产品信息,包括标签、说明书等标识内容和产品合格证明,以**有足够信息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进行安全性评估。
——3 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委托方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
——4 符合性声明应包括遵循的法规和标准,受限物质及其**,非有意添加物的评估信息和总迁移量合规性情况(仅成型品)等。
——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具体见附录A )。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产品应注明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对于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使用条件或**出使用条件将产生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应以特殊或醒目的方式说明其使用条件,以便使用者能够安全、正确地对产品进行处理、展示、贮存和使用。
——6 上述标识内容应优先标示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标签应位于产品小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