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甲醛释放**》,是检测人造板中甲醛释放量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试验方法依据: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检验分类:
本标准检验项目为型式检验。抽样:按试验方法规定的样品数量在同一地点、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随机抽取3份,并立即用不会释放或吸附甲醛的包装材料将样品密封后待测。在生产企业抽取样品时,必须在生产企业成品库内标识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样品。在经销企业抽取样品时,必须在经销现场或经销企业的成品库内标识合格的产品抽取样品。在施工或使用现场抽取样品时,必须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产品内随机抽取。
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
在随机抽取的3份样品中,任取一份样品按本标准的规定检测甲醛释放量,如测定结果达到本标准的规定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如测定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则对另外2份样品再行测定。如2份样品均达到本标准的规定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如2份样品中只有一份样品达到规定要求或2份样品均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类别、等级、生产日期、检验依据标准。检验结果和结论及样品含水率。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其他有必要说明的问题。